关键词 |
垫江泡沫消防车,泡沫消防车价格,吴忠泡沫消防车,泡沫消防车价格 |
面向地区 |
全国 |
材质 |
Q235B |
乘员/座位数 |
多种可选 |
加工定制 |
是 |
控制方式 |
遥控 |
轮胎数 |
6个 |
排放标准 |
国Ⅳ |
排量 |
3.4 |
驱动方式 |
后驱 |
小型消防车
1.不准将吸水管在地面上强行拖拉,以免磨损铝质接口。
2.吸水管铺设应尽量短直。使用盘管式吸水管时,小型消防车消防车依靠应以能放下全部盘卷吸水管的位置为宜,避免吸水管弯曲处高度超过泵的进水口而产生“空气囊”,影响吸水。
3.使用时将接口紧密连接,以防漏气吸不上水。露源吸水时,吸水管末端应装滤水器,且滤水器距水面的深度至少为20厘米~30厘米,以防在水面上出现漩涡而吸进空气。同时应避免滤水器与水源泥面接触,以防吸入大量泥砂损坏水泵,水源泥砂杂物多时,滤水器上应套滤水筐。
4.吸水管横过路面时,严禁车辆从上面驶过,否则吸水管会被压坏而吸不上水。
我们今天主要讲解了消防车吸水管的使用要求,我大量生产消防车配件,需要配件的朋友可以来电咨询。
三相射流消防车灭火机改装的三相射流消防车,应用多项专利技术,以水为载体,通过复合系统,可实现相射流,喷射一种灭火剂;也可双相射流,同时喷射两种灭火剂;又可三项射流,同时喷射三种灭火剂。
1、相射流喷射一种灭火剂(水、超细干粉、抗复燃灭火剂)。当扑救A类火灾时可直接用水;当扑救B类火灾时可用抗复燃灭火剂;当扑救C类或遇湿着火的物质火灾时可使用超细干粉;当扑救易复燃的物质火灾时,可用水+抗复燃灭火剂混合液;
2、双相射流同时喷射两种灭火剂(水+抗复燃灭火剂或水+超细干粉)。后者是以水为载体,通过复合系统用炮或喷枪同时喷射出水+超细干粉,一是解决了超细干粉喷射距离不远的问题;二是灭火剂喷到燃烧物表面,阻断氢游离基的链锁反应,抑制燃烧。三是水有强力的冷却作用,炽热的燃烧表面将水气化,形成的水蒸气又具有很大的潜热量,可快速降温,同时水蒸汽又可大幅度降低可燃气体在燃烧区的百分比的浓度,有利于灭火;
3、三相射流同时喷射三种灭火剂(水、超细干粉和抗复燃灭火剂)。以水为载体将新型、、环保、复合灭火剂直击燃烧区。超细干粉对燃烧物有很强的抑制作用,水与抗复燃灭火剂有强力的冷却作用,可瞬间降温,抗复然效果,从而在性能上达到相互兼容、优势互补,灭火速度和效率惊人。
消防车辆进入火场后,应当按照火场指挥员的位置停稳车辆。车辆的停放姿态能够满足对火场进攻与撤退的需要,确保灵活自如地随时撤出危险位置。车辆发动机保持运转状态,切不可盲目熄火,贻误战机。消防车开始供水时,应逐步升高水压,避免因水枪的反作用力以及突然升压产生的水锤现象造成战斗人员伤亡或水带爆破,影响灭火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消防水带在铺设过程中,如果要通过公路和地面有锐利物品(像火场常见的碎玻璃。)时要做好水带的保护,防止水带被割伤爆裂和汽车通过碾压水带影响救火。
在接入水源的过程中,应注意消火栓供水压力是否能够满足消防车需要。调取天然水源应注意河塘的水深情况、淤泥情况等,防止过浅水深以及进水管吸水口受淤泥影响而导致火场供水中断。
在水源离火场超过消防车的直接供水能力时,应采用消防车接力供水方式进行火场供水。供水车驾驶员应注意受水车溢水管的溢水情况,保持适当的供水量。在后车无法观察前车的溢水情况时,前车驾驶员可以打开本车水罐上部的人孔,防止因供水量过大发生的涨罐现象。在供水过程中,受水车应选择坚硬的路面停放,在无法停放坚硬路面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因溢水而使车辆陷入泥潭。直接耦合接力供水时,应尽量使用同一型号的消防车辆,各车之间相互协调,防止因操作不当使供水中断。在直接供水压力较高时,应注意保持适当水压,防止伤及战斗人员。
火场中正确使用泡沫消防车(炮车)是扑灭石油化工类火灾的基础。
主营行业:特种车辆 |
公司主营:消防车--> |
主营地区:湖北省随州市 |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 |
公司成立时间:2015-01-23 |
员工人数:501 - 1000 人 |
研发部门人数:101 - 200 人 |
经营模式:生产型 |
经营期限:2015-01-23 至 2045-01-01 |
最近年检时间:2016年 |
登记机关: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分行 |
银行账号:1805020409250111520 |
开户人:徐希斌 |
品牌名称:神狐牌 |
主要客户群:所需群体 |
年营业额:人民币 1000 万元/年 - 2000 万元/年 |
年出口额:人民币 1000 万元/年 - 2000 万元/年 |
年进口额:人民币 100 万元/年 - 200 万元/年 |
经营范围:专用汽车制造、产品开发、汽车挂车、移动发电机组、环保机械、汽车配件、车载罐体(非压力容器)生产、销售i汽车(不含小轿车)销售;自产产品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徐外;法律,行政法规限质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厂房面积:2000平方米 |
月产量:500台 |
是否提供OEM:否 |
质量控制:第三方 |
公司邮编:441300 |
公司电话:0722-3566555 |
公司传真:0722-3566555 |